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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宣贯会----​-----以学位法为纲 强开题预答辩之责

2025年04月10日 10:16  点击:[]


2025年3月6日,师范学院在长峙校区杨存国会展中心二号报告厅召开全体研究生导师会议。会议由师范学院副院长、教育硕士学位点负责人刘杨教授主持,会议围绕最新学位法宣贯展开,并结合教育部对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考核要求提高的大背景,对导师在研究生开题和预答辩环节的工作提出全新要求。

 

会议伊始,导师代表李伟强博士对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进行深度解读。他详细剖析了学位法的制定背景及重大意义,着重强调该法在规范学位工作、保障学位质量方面的关键作用。尤其在学位授予条件和程序上,明确指出需遵循学术水平与学术道德并重的准则,为导师们的日常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

紧接着,刘杨副院长着重就导师在研究生开题和预答辩环节中的职责强化问题发表讲话。他指出,开题作为研究生研究工作的起始点,地位举足轻重。导师必须引导学生精准选题,保证研究具备可行性。而预答辩是对研究生阶段性研究成果的检验,导师应督促学生在预答辩前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与查重工作,并借助预答辩及时察觉并解决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此外,刘杨副院长还着重强调,开题专家组和预答辩专家组需严格把控开题报告和学位论文质量,对于质量不达标的开题和学位论文,导师应指导学生充分修改后再进行二次答辩。

 

此次会议的召开,让导师们对最新学位法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也使其清晰认识到在学校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考核要求的背景下,自身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所肩负的重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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