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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整改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20日 10:15 学科管理办公室 点击:[]

各相关学院及学位授权点:

  为了充分利用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的结果,达到以核促改、以核促建的目的,有效提高各学位授权点的建设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整改与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范围

参加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的各学位授权点,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学位点名称

牵头学院

学位点负责人

1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药学院

张宾

2

药学

食药学院

欧阳小锟

3

交通运输

船运学院

卢金树

4

机械工程

海工学院

李振华

5

水利工程

海工学院

李明昌

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石化环境学院

竺柏康

7

数学

信工学院

李得超

8

农林经济管理

经管学院

全永波

9

旅游管理

经管学院

桑森垚

10

教育

师范学院

韩伟表

二、整改依据

根据现行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2023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方案、各学科评议组/教指委的核验意见等,主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与建设方案。

三、有关要求

1.整改方案应有针对性,有明确的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具体措施、具体负责人,可操作、可执行、可考评。

2.整改建设时间为3年,即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学位授权点应于整改期间每年12月底前提交整改建设进展工作报告。

3.整改方案由学位点负责人牵头起草,经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送研究生院。

4.请各学位授权点制定详细的整改与建设方案,填报附件《浙江海洋大学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整改与建设方案》,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研究生院,书面稿交至行政楼210室,电子稿发研究生院OA邮箱。

联系人:研究生院学科管理办公室陈诗慈,0580-2552606(662606),15858061812(681812)。

特此通知。


附件:浙江海洋大学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整改与建设方案


                                  浙江海洋大学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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