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学位点:
为了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发布了《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浙学位办〔2021〕2 号),我校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水产和农业等四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应参与本轮评估工作。
现将《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传达有关精神。届时研究生院将制定评估工作方案,请各参评学位点撰写《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等评估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