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2020年博士硕士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验收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拟建设博士学位点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海洋科学、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等三个拟建设博士学位点。
二、验收依据
1.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
2.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3.浙江海洋大学申博工程2020行动纲要
三、验收内容
对照《浙江海洋大学申博工程2020行动纲要》等,强化目标导向,全面梳理立项建设以来在体制机制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采取的改革举措、取得的主要成效及规划目标任务达成度等情况。同时,精准对标,根据《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围绕学科方向与特色、学科队伍、人才培养和培养环境与条件逐项说明对标情况。未完成规划任务或未达标的,请说明原因。
四、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学院于2020年8月2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送交研究生院学科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10室),电子版发送至陈诗慈OA邮箱。
1.《浙江海洋大学拟建设博士学位点总结报告》
2.《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联系人:陈诗慈,电话:0580-2552606(662606)
手机:15858061812 (681812)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