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守则(试行)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立志为我国的海洋事业奋斗。
二、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三、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努力掌握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树立“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
四、谦虚谨慎,实事求是,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研究生各项制度。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吸烟,勇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保守科研和国家机密。
六、按时参加培养计划确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教学及各类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研究生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七、维护公民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讲究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尊重劳动,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八、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发扬艰苦奋斗精神。
九、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作息,生活平淡朴素,维护宿舍安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养成良好的集体和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
十、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增强体质,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