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4~201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中心、所):
根据《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浙江海洋学院“王成海奖”评定办法(2011年版)》、《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优秀干部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14~2015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预推荐)、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干部奖学金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评选依据
2014~201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进行分类、分年级评选,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具体评选对象和依据如下:
表1.2014~201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对象和依据
奖学金类别 |
评选对象 |
评选依据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
《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
王成海奖学金 (预推荐) |
2013、2014级研究生 |
《浙江海洋学院“王成海奖”评定办法(2011年版)》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 |
2014级研究生 |
《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优秀干部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 |
2013级研究生 |
《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
二、评选比例及指标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根据当年度下达的指标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生数予以分类划拨,并按类型分别评选。2015年浙江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数为11名;2014年底在校生中学术学位研究生196人,指标为5名;专业学位研究生256人,指标为6名。根据以上人数,按照各学院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的2.5%比例划拨,为充分照顾到学生数较少学院的优秀研究生能参与评奖,划拨指标数不足1名的按1名下拨。由于划拨的指标数高于可获奖名额,因此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申报材料对上述研究生进行综合排名后确定拟获奖名单。
2. 王成海奖学金每个学院限推荐1名,由研究生工作部牵头组成推荐小组,进行综合排名后推荐参加学校王成海奖学金评选。
3. 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满足评选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总覆盖面100%:其中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55%。
4. 2013级优秀奖学金评选比例为20%,其中一等奖3%,二等奖7%,三等奖10%。
5. 优秀干部奖学金评选指标根据学生干部数进行统筹划拨指标,具体指标分配另行通知。
6. 奖学金评选以学院为单位,由各学院组织评选,各类奖项指标分配按学生总人数四舍五入的比例,具体指标见以下表格。若上一等级奖学金评比不足,指标可下移至下一等级使用。评选条件不足的,名额自动取消。
表2:各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指标
学院 |
类型 |
总人数 |
2.5%*人数 |
划拨指标 |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
学术学位 |
112 |
2.8 |
2+1 |
水产学院 |
学术学位 |
30 |
0.75 |
0+1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学术学位 |
54 |
1.35 |
1+1 |
合计 |
196 |
4.9 |
3+3 |
表3:各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指标
学院 |
类型 |
总人数 |
2.5%*人数 |
划拨指标 |
水产学院 |
专业学位 |
24 |
0.6 |
0+1 |
食品与医药学院 |
专业学位 |
44 |
1.1 |
1+1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专业学位 |
22 |
0.55 |
0+1 |
海运与港航建筑工程学院 |
专业学位 |
32 |
0.8 |
0+1 |
数理与信息学院 |
专业学位 |
19 |
0.475 |
0+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专业学位 |
115 |
2.875 |
2+1 |
合计 |
256 |
6.4 |
3+6 |
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划拨各学院指标人数高于获奖指标数,+前的数字为明确划拨给学院,由学院评选确定的指标;+后的数字为不足一名的按一名划拨,校级层面实行差额评选,学术学位3选2,专业学位6选3。工程中心和海研所因2014年底无在校生,如有特别优秀的新生可分别推荐至海科和水产学院参评。
表4: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指标
(针对2014级研究生)
学院 |
人数 |
学业奖学金比例及指标 |
一等奖15% |
二等奖30% |
三等奖55% |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
52 |
8 |
16 |
28 |
水产学院(学术学位) |
8 |
3 |
6 |
10 |
水产学院(专业学位) |
11 |
食品与医药学院 |
15 |
2 |
5 |
8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
19 |
3 |
6 |
12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专业学位) |
2 |
数理与信息学院 |
11 |
2 |
3 |
6 |
海运与港航建筑工程学院 |
4 |
1 |
1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61 |
9 |
18 |
34 |
合计 |
183 |
28 |
55 |
100 |
表5:2014~2015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指标
(针对2013级学术学位研究生)
学院 |
人数 |
优秀奖学金比例及指标 |
一等奖3% |
二等奖7% |
三等奖10% |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
33 |
1 |
2 |
3 |
水产学院 |
11 |
0 |
1 |
1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20 |
1 |
1 |
2 |
合计 |
64 |
2 |
4 |
6 |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进行评定,将有关精神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确保评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各学院须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3.国家奖学金和王成海奖学金评选材料请于10月20日前报送,报研究生处研工与综合办(行政楼209)。
3.其他几类奖学金待校级评审会确定国家奖学金和王成海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后再进行公示和报送,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朱庆玲; 电 话:662606(内线),677642(短号)
附件:
1.2015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材料
2.2014-2015学年王成海奖学金预推荐材料
3. 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相关材料
4. 2013级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相关材料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