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处 计划财务处
关于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工作
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浙江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14〕3号)和《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浙海院发[2014]44号)等文件精神,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现将我校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在籍全日制2014级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
二、奖励标准
对于2014级新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学籍注册并缴纳学费后(入学时获批走“绿色通道”研究生除外)满足《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浙海院发[2014]44号)第七条申请基本条件者均可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8000元。
三、发放与监管
1.对于2014级新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处根据2014级学生报到注册和缴费情况,确定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获奖名单,报201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经核实,符合要求的我校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共计183名,具体名单见附件1。
2.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计划财务处根据研究生处提供的获奖名单,在11月20日前将学业奖学金8000元一次性打入学生银行卡中。
3.研究生处于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情况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研究生学籍档案。
四、工作要求
1.对于2014级研究生未按规定要求缴纳学费与注册的,或符合《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浙海院发[2014]44号)第九条之规定者,取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
2.2014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时,申请绿色通道并获批通过的研究生,在学业奖学金发放后二周内,应及时到学校计划财务处缴纳学费等所欠余款;不及时缴纳学费等所欠余款研究生本学期学习成绩无效。请各学院督促研究生做好缴费工作。
附件:
1.浙江海洋学院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
2.2014级通过“绿色通道”研究生名单
研究生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