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实施学位论文研究、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教学环节之一。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工作,督促研究生选好题、做好开题报告,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结合学校实际,作出如下规定。
一、选题
1. 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要面向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从所属一级学科出发,选择有一定理论意义的课题。选题尽可能与科研任务挂钩,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适当的难度。
2.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应用价值,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注重领域的科学研究与实践应用相结合。选题应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所学领域中出现问题的能力。
3. 所选课题应为在本学科(领域)经费、仪器设备、试验条件等方面所具有基本物质条件下,经过努力能按期完成的。
4. 指导教师应充分了解学科(领域)发展需要,并适当根据研究生的专长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指导选题。
5. 鼓励由研究生自己拟出论文题目或导师和研究生分别拟题,共同商定。但都须结合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并经过充分调研,所选题目用语准确得体,简短精炼。
6. 论文选题需征得导师同意,提交学位点(领域)通过,经学位点(领域)牵头学院审核后方可确定。
7. 研究生的选题工作一般在理论学习结束的当学期期初完成,非全日制研究生的选题工作原则上与同年级的全日制研究生同期完成。
二、开题报告
1. 开题报告时间
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一般在理论学习结束的当学期期末完成,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与同年级的全日制研究生一起开题。开题报告从选题确定到开题论证报告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
2. 开题报告内容
(1)介绍国内外有关本学科(领域)的前沿研究状况,论文选题的来源和依据,创新性、学术及应用价值及预期研究成果;
(2)本人对学位论文的构思、设想和见解;
(3)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以及本人具备的知识能力、已有研究基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经费来源;
(4)介绍阅读参考文献和外文资料情况;
(5)论文工作的总体安排、具体进度和工作量;
(6)研究过程中预计可能遇到的困难或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3. 开题报告程序
(1)申请开题者填写《浙江海洋大学学术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导师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论证会。
(3)由学院统一或导师自行组织开题报告论证会,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专家组由3名及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组成,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应至少邀请1名具有行业背景人员作为专家组成员。导师应参加开题报告论证会。
(4)开题报告论证会结束后,研究生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开题报告,并经导师审阅通过后,将修改好的开题报告提交学位点牵头学院,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4. 开题报告要求
(1)开题报告要求研究生在对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的资料进行搜集、阅读和整理,并获取全面而准确的学位文献体系后进行。研究生阅读论文、资料一般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至少应占三分之一。
(2)研究生要在文献阅读的基础上,经过归纳综合后独立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文献综述。
(3)开题报告个人阐述及答辩的时间不少于40分钟。
(4)开题报告论证会要公开进行。在开题报告论证前一周,张贴海报公布学位论文题目、时间、地点、报告人等。开题报告采取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调研报告等。
(6)开题报告未通过者,或因特殊情况需变动学位论文题目及基本内容者,需重新进行开题报告,两次开题间隔不得少于30天。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