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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 订)

2014年12月17日 16:08  点击:[]

为鼓励硕士研究生认真做好学位论文,提高学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培养和激励在学硕士研究生的创新精神,积极为学校参加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评选工作创造条件,学校实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制度,并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导师进行表彰与奖励,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必须是当年度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评选的优秀硕士论文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选题对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 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 论文推理严密,材料翔实,数据可靠,表达准确,层次分明,图表规范;

4.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署名浙江海洋大学),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或被SSCI、SCI、EI(非会议论文)等收录的刊物上发表(或被正式录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署名浙江海洋大学),在国家二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被正式录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

5. 论文答辩成绩为优秀;

6. 论文必须通过“双盲”评审。

四、评选机构

1.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本学院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

2. 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全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审定工作。

五、评选办法

1.评选和推荐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比例不超过当年已通过论文答辩人数的15%。省级优秀硕士论文推荐工作按省教育厅(省学位办)有关规定执行。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具备评选资格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提出校级优秀硕士论文的建议名单,并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3.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研究确定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并发文公布。

4. 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优秀论文将根据省教育厅(省学位办)和全国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达的评优名额在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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