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硕士学位工作安排行事历
项目 |
具体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学位资格审查与学位论文预答辩 |
研究生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外语证书、奖惩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到相关学院 |
3月16日前 |
所在学院 |
学院对研究生申请材料及培养环节进行审查,并提交学位资格审查汇总表和相关支撑材料至校学位办 |
3月23日前 |
所在学院 |
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至导师处并进一步修改定稿 |
3月25日前 |
导师 |
学位论文预答辩 |
3月28日前 |
所在学院 |
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初审 |
3月30日前 |
校学位办 |
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复审 |
5月15日前 |
校学位办 |
论文检测、送审与学位英语考试 |
拟定学位论文送审方案 |
4月3日前 |
校学位办 |
对学位论文送审稿进行学位论文不端行为初次检测,未通过者反馈至所在学院 |
3月30日前 |
校学位办 |
学位论文不端行为二次检测 |
4月6日前 |
校学位办 |
学位论文初次送审 |
4月10日前 |
校学位办 |
学位论文加审:论文有一个不合格者加审 |
5月3日前 |
校学位办、所在学院 |
送审专家意见汇总、反馈至学院 |
5月11日前 |
校学位办 |
学位英语考试 |
4月25日前 |
校学位办 |
论文修改与论文答辩 |
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并送研究生处 |
5月15日前 |
所在学院 |
通过送审的研究生根据专家意见完成学位论文修改并准备答辩 |
5月15日前 |
所在学院 |
学院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立 |
5月15日前 |
所在学院 |
学位论文送答辩委员会委员并审阅 |
答辩前10天 |
所在学院 |
学院在校内张贴有关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海报 |
答辩前1周 |
所在学院 |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
5月31日前 |
所在学院 |
学位申请与学位授予 |
通过答辩的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及学位论文定稿,学院审核相关材料 |
6月4日前 |
所在学院 |
提出学位授予建议名单 |
6月4日前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提交学位授予建议名单及归档材料至校学位办 |
6月11日前 |
所在学院 |
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及学位证书打印、发放 |
6月14-22日 |
校学位办 |
学位发文及学位信息年报上传 |
7月13日前 |
校学位办 |
浙江海洋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留学研究生硕士学位工作安排行事历
项目 |
具体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学院或研究生处负责人 |
学位资格审查、学位论文预答辩和论文评审 |
研究生填写《学位申请书》 |
5月30日前 |
各有关学院 |
学院对研究生申请材料及培养环节进行审查,并提交学位资格审查汇总表至校学位办 |
3月23日前 |
各有关学院 |
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至导师处并进一步修改定稿 |
3月25日前 |
导师 |
学位论文预答辩 |
3月28日前 |
各有关学院 |
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仅审查学分和课程成绩) |
3月30日前 |
校学位办 |
学位论文评审(匿名评审,由各有关学院负责实施) |
5月10日 |
各有关学院 |
论文修改与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工作可与中国学生合并进行) |
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并送研究生处 |
5月15日前 |
校学位办 |
通过送审的研究生根据专家意见完成学位论文修改并准备答辩 |
5月15日前 |
各有关学院 |
学院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立 |
5月15日前 |
各有关学院 |
学位论文送答辩委员会委员并审阅 |
答辩前10天 |
各有关学院 |
学院在校内张贴有关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海报 |
答辩前1周 |
各有关学院 |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
5月31日前 |
各有关学院 |
学位申请与学位授予 |
通过答辩的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及学位论文定稿,学院审核相关材料 |
6月4日前 |
校学位办 |
提交学位授予建议名单及归档材料至校学位办 |
6月11日前 |
校学位办 |
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及学位证书打印、发放 |
6月14-22日 |
校学位办 |
学位发文及学位信息年报上传 |
7月13日前 |
校学位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