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论文作为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的阶段性成果和学习总结,是衡量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吴岩司长讲:“现在全世界高等教育最核心的关键词——质量”。浙江海洋大学作为全国海洋类高校之一,在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建设中,承担着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海洋创新型人才的重任,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的质量。
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后,学校“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中的突出问题,结合自身特色和实际,借鉴兄弟高校的先进经验,于2020年启动了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提升工程一期(2020-2021),以“提升工程”为抓手,多措并举地聚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
一、全程严控,牢抓学位论文关键环节
修订实施《浙江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的规定》《浙江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学位论文的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和答辩等环节以报告论证会的形式开展。选题、开题要注重具有实际意义的“真问题”;中期检查、预答辩注重分流管控;答辩严控学位论文的整体质量,做到“关键环节、重点关注”层层聚焦质量。
二、内外联动,充分挖掘校内外专家资源
发挥校内专家的团队资源,推进团队监管制度。学校在预答辩后组织校内评审,评审过程实施“主审制”,由校内相关学科学术水平较高的专家担任主审,从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理论和技术先进性、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意义等方面作出综合评判。主审专家实名制,与研究生和导师信息共列于学位论文封面,建立问题倒查和终身负责机制。以此克服以往过于依赖校外专家盲审的弊端,挖掘整合校内外专家资源多层把关质量。
三、数字助力,依托系统开启智慧管理
智慧管理是研究生院“十四五”的重点工作之一。2021年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升级为5.0版本,基本实现过程管理数字化。研究生入学后,学籍信息生成,关联学业进展和学位申请过程并可实时监控,在必要时对研究生发出预警。
四、制度护航,构建多维管理机制
除研究生培养和学位申请管理办法,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学院考核、学位点质量建设、导师管理、导师培训等方面陆续出台了配套制度。《浙江海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硕士学位申请成果多样化,力破“五唯”隐患。《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编制与分配试行办法》将学位论文质量标准细化为动态调控研究生招生名额的重要指标之一。《学科、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年度考核办法》《学位点年度建设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将学位论文质量纳入体系监管。
学校重视导师队伍建设。在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所作的重要指示中,“提升导师队伍水平”是四项明确要求之一。自2020年9月以来,学校制订实施了《浙江海洋大学全面履行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实施细则》《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管理办法》《浙江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落实导师培训、评奖评优等环节。从而构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涵盖招生到学位申请的多维管理机制。
2022年3月,“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提升工程一期”实施了近2年,学校在研究生培养和学位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学校及学院共举办了近30场导师培训,其中12场的主题均与学位论文指导相关,鼓励导师跨学院参加培训交流。参训导师反响良好,既有效增强了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也有效提升了论文指导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
学位论文分流管控14人,较2020年增加75%。预答辩不合格延毕处理研究生9人,较2020年增加50%。校外评审学位论文通过率达到99.8%,优秀率达到26%,分别比2020年增加8.3%和4.5%。关键环节管控分流的举措有力地保障了学位论文的总体质量。
从近三年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来看,我校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优良率从2019年的63.2%提高到77.78%,上升15个百分点。省内高校优良率排名从2019年的20名上升到12名,取得省内9所同类高校第3名的历史最好成绩,具体参见下表:
2019-2021年省抽检结果和排名
结果和排名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学校优良率 |
63.20% |
71.43% |
77.78% |
浙江省平均优良率 |
77.60% |
76.45% |
79% |
全省排名 |
20 |
18 |
12 |
省内同类高校排名 |
5 |
6 |
3 |
随着我校学位点数目增多和招生规模的扩大,参加省抽检学位论文总量逐年递增,2019年为19篇,2021年增加至27篇;涵盖专业(领域)数目亦逐年扩大,从2019年的12个扩大到2021年14个,预计到2022年达到19个。学校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将面临更加严格的考验。
为稳固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学校研究生院在总结“提升工程一期”成果和问题的同时,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启动“提升工程二期(2022-2023)”,深入落实“主审制”,启用“学位论文修改追踪制”,并将“主审制”和“学位论文修改追踪制”纳入年度考核管理,争取在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提升上取得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