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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2017)20号通知(关于修订2017级交通运输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2017年05月12日 11:52  点击:[]

关于修订2017级交通运输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有关学院(部、中心、所)

为适应我校研究生培养的新形势,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协调发展,快速适应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需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17级交通运输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请学位点牵头学院根据研究生教育实际,做好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修订范围

工程硕士交通运输工程领域,重点做好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培养方案的统筹工作。

2. 修订依据

1)交通运输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国务院学位办〔2009〕23号《关于制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5号《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工程硕士)》、《浙江海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试行)》(全日制);

2)对于两年以来在实际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如与行业结合度不够等问题,能够在本次修订中予以解决。

3. 工作的原则意见

1)培养方案的修,由学位点牵头学院负责组织、相关学院协助并参与共同完成;

2)培养方案的修订,要严格遵守相关文件精神(附件1-附件9),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和各培养环节,修订过程应有相关行(企)业专家参与;
3)培养方案的修订应以《关于转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交通运输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及《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工程硕士)》为主要依据,牵头学院应积极与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交通运输工程领域协作组组长单位沟通与联系,分析和借鉴国内外著名高校同类学科培养方案,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制订出兼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培养方案,要提供至少2位校外专家的论证意见;

4)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重视发挥课程教学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作用。

² 研究生课程类型一般包括公共必修课、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和补修课程等,其中公共必修课、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属于学位课程,专业选修课属于非学位课程;

² 公共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课程。公共必修课由研究生处会同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外国语学院等学院组织;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的教学由各学院组织,要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案例教学,探索建立案例库及共享机制;

² 建立和完善课程体系改进和优化机制,规范课程设置审查,加强教学质量评价。

² 进一步推进双语课程等教学改革措施,至少设置2门双语教学课程或国际化课程,鼓励引进国内外优质课程资源;

² 对于跨学科攻读硕士学位等情况需要补修2-3门大学本科相近专业的主干课程;

² 注重实践教学环节,适当加大实践性课程的比重;制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考核办法及评价标准,逐步完善实践环节管理体系。

² 注重吸纳、整合和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

² 研究生理论教学时间原则上应合理安排在1.5个学期,每学期课程学分的分布要相对均衡,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式灵活安排;

5)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制和培养方式如有区别要明确体现,全日制学制为2年,允许适当延长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最长不超过5年;

6)培养方案的体例要求和撰写格式务必附件8保持一致,具体包括培养目标、学制、研究方向、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实践和科研能力培养、学位论文工作等内容和要求;

要同步修订《浙江海洋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课程设置方案》;

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有确定的课程都应同时编写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已开设课程根据培养需求修订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新开设课程必须编制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撰写格式须遵照附件10模板;

7)为保证研究生培养的连续性,修订后的培养方案一旦确定,原则上在2-3年的一个培养周期内保持不变。

4. 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2017年4月25日:启动培养方案修工作;

2)2017年4月25日-5月19日:学位点牵头学院开展调研、论证,形成培养方案初稿;

3)2017年5月20日-5月26日:研究生处、学位点牵头学院组织论证,形成培养方案上会稿;

4)2017年6月8日:培养方案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2017年9月中旬:提交课程体系的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

 

联系人:王 萍 联系方式:663090,内线668690。

 

附件:

1. 交通运输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2. 关于制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学位办〔2009〕23号)

3.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

4. 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

5. 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试行)(教研20145

6. 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

7.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8. 交通运输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含硕士留学生培养方案)

9. 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工程硕士)

10.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模板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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