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中心、所):
期中教学检查是研究生教育的一项常规性教学管理工作,也是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与培养监控的重要环节。为不断推进研究生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稳定教学秩序,根据研究生教学与培养工作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定于第8周开始、第9周结束,敬请各研究生教育相关学院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检查工作,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包括教案的完善情况以及教学周历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
2.教师上课情况(包括调停课)以及研究生上课的出勤情况;
3. 2015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完成情况;
4. 2016级硕士研究生课程补修情况;
5. 2015与2016级研究生《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进入实验室申请表》的填写及保存情况(农村与区域发展与农业信息化领域除外);
6. 学院组织召开研究生座谈会。
二、检查形式
学院自查与研究生处检查、研究生评教、研究生座谈会等相互结合。要认真核对教学周历、课程表之间的相符性;研究生教育牵头学院要召开研究生、导师、学院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的研究生座谈会,认真倾听研究生的意见和想法,并对问题及时加以解答和解决。
三、检查要求
1.各任课教师填写《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学检查登记表》(附件1),各单位要认真核查;
2.对本学期教师调停课及相应补课情况、研究生的上课出勤率作专项检查,并形成《浙江海洋大学XXX学院研究生教学调停课情况汇总表》(附件2);
3. 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检查2015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完成情况;
4. 各相关学院要对同等学力、专科或跨专业研究生课程补修情况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个人培养计划是否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研究生参加补修课程的学习情况、补修课程的考试试卷,补修成绩是否合格;
5.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研究生处(2016)53号通知 (关于开展研究生“实验室安全培训与考试”等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研究生进入学位论文和科研工作阶段,必须填写《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进入实验室申请表》,《申请表》交由学院保存。请各有关学院注意检查进入实验室的研究生是否提交过《申请表》,并认真保管好表格。
6. 各学院组织召开研究生、导师、学院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的研究生座谈会,充分了解本学期教师的上课情况以及研究生上课的出勤情况,听取并记录研究生或导师反应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予以解答和解决。
7.期中检查结束后一周内(11月16日之前)将相关材料:(1)《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学检查登记表》、(2)《浙江海洋大学XXX学院研究生教学调停课情况汇总》、(3)学院自查工作总结(包括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工作组织与落实、存在问题等)、(4)《浙江海洋大学XXX学院研究生座谈会情况记录》汇总后(电子稿、加盖公章的纸质稿各一份)交研究生处备案。
联系人:王萍 联系方式:663090 内线668690。
附件:
1.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学检查登记表
2.浙江海洋大学XXX学院研究生教学调停课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