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16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填报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中心、所):
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已经入校,需要组织研究生登录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同时将制订好的个人培养计划上传系统。现将相关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个人信息填报
1.电子注册
1)学生从校园网主页—信息服务—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进入,选择 “学生入口”登录。用户名为研究生学号,初始密码是自己的生日(例19880808)。
2)通过培养管理—学生学期注册 进行注册。本学期已由研究生处统一注册完毕。
2.个人信息完善
1)研究生处已将学生基本信息导入系统,研究生注册后注意完善个人信息,尤其是导师信息。
2)学院要对研究生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尤其是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二级学科等信息。
二、2016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
需要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的2016级研究生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及留学生。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
研究生应根据“研究生处关于制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说明”(附件5),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在制订过程中必须及时征询导师意见。《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见附件6、7)电子稿1份、纸质稿加盖公章3份于2016年11月14日前交研究生处。
注:攻读中意项目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按照对应的联合培养方案制订;攻读硕士学位留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制订;跨专业或同等学力研究生需根据导师意见补修大学本科主干课程2-3门。
2.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录入:
全日制研究生应将课程学习计划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不包括2016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根据导师选聘结果,研究生登录系统选择导师;
2)研究生根据导师组意见,结合二级学院具体教学任务安排(共2-3学期),确定课程学习计划;
3)导师登录系统对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审核;
4)研究生秘书根据培养方案及每学期具体开课计划对学生的培养计划进行审核与修改,既要保证每个学生修满相应学分,又要保证选修的课程能够正常开课(选修课的选修人数达到5人及以上方能开课)。
研究生信息系统内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影响到后续网上选课等系列教学环节,请各院系秘书务必严肃严格审核。同时一定要保持系统内个人培养计划与《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中的课程学习计划的一致。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内培养计划制订务必在11月14号内提交审核完毕。
附件:1.研究生系统院秘书操作手册
2.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操作手册
3.研究生服务子系统操作手册
4.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编码规则
5.关于制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说明
6.浙江海洋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
7.浙江海洋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
联系人:王 萍 联系方式:663090,内线668690
研究生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