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校外实践研究”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中心、所):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和国务院学位办《关于转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办〔2009〕23号)等文件以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相关学院按照培养方案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本领域校外实践研究的内容及考核办法并加以实施,于6月1日前将各领域校外实践单位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研究生处。
附件:
1.浙江海洋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研究的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相关说明
2.浙江海洋学院XX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单位汇总表
联系人:王萍 联系电话:668690(办公室)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