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学科专业信息采集和省重点建设高校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号),现就做好学校2021年学科专业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
除师资队伍信息外,其他2021年学科专业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均通过浙江省本科高校信息系统采集报送(系统网址:http://xkjs.zjedu.gov.cn),有关账号、密码将通过OA邮箱发送相关职能部门,登录后请修改初始密码。
有关师资队伍建设数据从全国教师管理系统报送更新。
二、数据要求
所有报送数据均为2021年度更新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数据采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信息采集内容说明(2019)》。
三、任务分工
序号 |
采集任务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备注 |
1 |
学科专业建设信息更新 |
研究生院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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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学条件和水平信息更新 |
教务处 |
双创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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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研究生培养质量信息更新 |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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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科研管理信息更新 |
科技处 |
社科处 合作发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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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师资队伍建设数据更新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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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国教师管理系统报送 |
四、工作要求
1.本次学科专业信息采集的有关数据将作为“十四五”新一轮省学科建设工程遴选的重要参考因素,并直接影响学校申博数据。请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请指定一名信息采集填报人,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2.请各部门认真审核把关数据信息,确保填报数据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数据信息采集填报完成后,请填写附件2《浙江海洋大学2021年学科专业信息采集填报责任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送交研究生院。
3.请各相关责任部门于2022年1月21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并将数据电子稿(Excel版本、PDF版本)发送研究生院备案。
联系人:研究生院学科管理办公室陈诗慈老师,联系电话:0580-2552606。
特此通知。
附件:
1.《信息采集内容说明(2019)》
2.《浙江海洋大学2021年学科专业信息采集填报责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