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
研究生优秀干部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班干部,院级和校级团干部、研究生会干部、社团组织干部。干部任职须一学期以上,优先考虑任职满1年以上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工作部和学院考核干部中的不称职者,无参评资格。
二、评选条件
1. 遵守《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干部管理条例》(浙海大研〔2016〕1号)。
2.工作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德育成绩在90分及以上。德育成绩计分办法参见《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4. 至少有2次校级层面或4次院级层面活动的策划者和组织者经历,活动取得一定成效,有活动方案,且有校级及以上媒体的报导。所有活动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且有主办方盖章方有效。
三、评选比例和奖励
优秀干部奖学金获得者比例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总人数的5%,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并辅之以纪念奖品。
四、评选时间和程序
1. 学校公布评选通知,研究生干部填写申请表格。具体评选时间和学业奖学金评选同步进行;
2. 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各学院优秀干部奖学金名额,学校公布评审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通知;
3. 研究生干部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审查;
4.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本学院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5. 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6. 学校发文公布。
7. 获奖材料计入研究生档案。
五、附则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由学校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