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初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中心、所):
为保证研究生教育、教学、教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敬请各有关学院根据《浙江海洋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试行)》、《浙江海洋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试行)》和《浙江海洋学院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试行)》要求,认真做好学期初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和相关培养环节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学周历
请各学院督促研究生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安排填写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教学周历表》,汇总后于3月13日下午下班前(电子稿、纸质稿签字盖章)交至研究生处。
二、研究生培养工作
1. 研究生课程补修:落实好2014级跨专业、同等学力研究生本学期的课程补修工作,学院将《浙江海洋学院跨专业、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课程补修申请表》(附件2)和《浙江海洋学院跨专业、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课程补修申请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于
3月
16日
之前提交研究生处。具体流程详见研究生处[2011]63号通知。
2.学术型研究生《必修环节记录表》的填写:根据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需要,2012级学术型研究生应于第五学期末学位申请前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环节的学术活动与实践活动学分并填写《浙江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记录表》,由二级学院留存表格。具体要求参见研究生处[2010]06号通知。
3.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研究中期检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末至第二学期初必须参加校外实践研究中期检查,同时填写《浙江海洋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研究中期检查表》(附件4)。请各学院于
3月
16日
前将(1)浙江海洋学院XXX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单位汇总表(附件5);(2)浙江海洋学院XXX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研究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6)(电子稿、纸质稿加盖公章)交至研究生处。
4.研究生教材领用情况统计:请各学院及时统计每位研究生的教材领用情况,并填写《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教材领用明细表》(附件7)。请于3月16日前将表格的电子稿发至研究生处。
三、研究生期初教学落实与信息档案管理
敬请各有关学院做好研究生考勤工作,并认真检查新学期教师、教室、教材等落实情况,及时做好教学秩序督查和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确保学期初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加强研究生教育档案建设工作,具体存档要求及格式详见《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教育文书、教学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试行)》(附件1)。
四、课程简介与教学大纲编制工作
请各学院按照研究生处[2014]43号通知要求,根据制、修订后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认真组织教学工作,并于3月27号之前提交培养方案中各门课程的课程简介与教学大纲。
联系人:王萍 联系方式:663090,内线:668690。
附件:
1.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教育文书、教学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试行)
2.浙江海洋学院跨专业、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课程补修申请表
3.浙江海洋学院跨专业、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课程补修申请汇总表
4.浙江海洋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研究中期检查表
5.浙江海洋学院XXX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单位汇总表
6.浙江海洋学院XXX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研究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7.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教材领用明细表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