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期中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中心、所):
期中教学检查是研究生教育的一项常规性教学管理工作,也是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与培养监控的重要环节。为不断推进研究生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稳定教学秩序,严格研究生培养环节,根据研究生教学与培养工作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定于第10周开始、第11周结束,敬请各研究生教育相关学院认真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中检查工作,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包括教案的完善情况以及教学周历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
2.教师上课情况(包括调停课)以及研究生上课的出勤情况;
3. 2013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完成情况;
4. 2014级硕士研究生课程补修情况;
5.2014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研究”的启动情况;
6. 学院组织召开研究生座谈会。
二、检查形式
学院自查与研究生处检查、研究生评教、研究生座谈会等相互结合。要认真核对教学周历、课程表与学生提交的《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教学情况评价表》之间的相符性;研究生教育牵头学院要召开研究生、导师、学院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的研究生座谈会,认真倾听研究生的意见和想法,并对问题及时加以解答和解决。
三、检查要求
1.各任课教师填写《浙江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检查登记表》(附件1),各单位要认真核查;
2.对本学期教师调停课及相应补课情况、研究生的上课出勤率作专项检查,并形成《浙江海洋学院XXX学院研究生教学调停课情况汇总表》(附件2);
3. 根据《浙江海洋学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检查2013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完成情况;
4. 各相关学院要对同等学力、专科或跨专业研究生课程补修情况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个人培养计划是否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研究生参加补修课程的学习情况、补修课程的考试试卷,补修成绩是否合格;
5. 校外实践研究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参加校外实践研究,未完成该培养环节的,不得申请论文答辩,也不得申请获得学位。请各学院认真检查,保证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对研究生校外实践研究中研究生的第二导师(或者校外实践研究单位联系人)配备和联系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后续校外实践研究的质量和研究生校外实践研究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问题。
6. 各学院组织召开研究生、导师、学院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的研究生座谈会,充分了解本学期教师的上课情况以及研究生上课的出勤情况,听取并记录研究生或导师反应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予以解答和解决。
7.期中检查结束后一周内(
5月
29日
之前)将相关材料:(1)《浙江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检查登记表》、(2)《浙江海洋学院XXX学院研究生教学调停课情况汇总》、(3)学院自查工作总结(包括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工作组织与落实、存在问题等)、(4)《浙江海洋学院XXX学院研究生座谈会情况记录》汇总后(电子稿、加盖公章的纸质稿各一份)交研究生处备案。
联系人:王萍 联系方式:663090 内线668690。
附件:
1.浙江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检查登记表
2.浙江海洋学院XXX学院研究生教学调停课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